本报讯(孟晗 记者董鹏宇)近年来,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多措并举持续提升民生“温度”。
服务“三农”,实现多方位长效保护。2023年4月,蛟河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套包”玉米种子案。挽回了被害人损失52700元。今年年初,蛟河市两名农民在某农资商店购买了问题玉米种子。检察机关立案后,商请法院为两户农民减免案件受理费2500元,切实解决了农民实际困难。今年10月,检察机关依法向蛟河市人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
结合两起农资类案件,蛟河市检察院向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种子、农药监管,并向商户及群众开展农资安全联合普法宣传。通过与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成立“种业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站”,深化农资安全领域协作。
为加强妇女权益保护,今年5月,蛟河市人民检察院与蛟河市妇女联合会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妇女权益保障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会商等工作联络机制,通过支持起诉、检察息诉和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司法救助等多元工作模式,在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凝聚合力。
守护“夕阳红”,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蛟河市检察院积极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召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促进构建政府主导、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养老行业治理格局。联合相关部门实地走访蛟河市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等养老机构,积极开展老年犯罪预防和反诈等法治宣传,提高老年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建议养老机构加强入院评估、心理疏导、资格审查等工作,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聚焦食药安全,筑牢监管“防线”。蛟河市检察院向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食品、药品领域的专项整治、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等工作。今年7月,蛟河市检察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座谈会,签订《关于构建和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线索移送、调查协作、会商研判等协同共治机制。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医疗美容产品质量、虚假广告等领域,推动形成全方位、全链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