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图们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我单位”)于2023年6月15日分别与吉林省泰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泽公司”)、吉林省成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泰公司”)签订《吉林图们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投资合同书》《吉林省成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电池级六氟磷酸锂项目投资合同书》。截至目前,泰泽公司、成泰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投资、建设义务,在多次发函督促后,上述两公司均未积极履行合同义务。
鉴于此,我单位依据相关法律及合同约定条件,现正式公告我单位与泰泽公司签订的《吉林图们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投资合同书》于2024年2月29日已解除。本公告发布之日我单位与成泰公司解除《吉林省成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电池级六氟磷酸锂项目投资合同书》,同时废止所有相关项目手续(2024年12月3日,我单位以留置送达的方式向成泰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明送达了关于上述合同的解除函)。因吉林省泰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成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无法联系,现公告告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我单位联系,解决合同解除后违约事项和损失赔偿等事宜。因吉林省泰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成泰新材料有限公司逾期未联系我单位,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上述合同约定,自行处理合同善后事宜,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吉林省泰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成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人:金光日
联系电话:18744319666
联系地址:吉林省延边州图们经济开发区枫梧大路688号
吉林图们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