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已经决议解散、注销本所,并成立清算组,现依法向社会公告,请债权人接到本所书面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后果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18943131834
吉林中证律师事务所
2024年12月6日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联系我们|COPYRIGHT版权所有 : 吉林日报
ICP备案号:吉ICP备18006035号 网络经营许可证 : 吉B-2-4-2010002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1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431-88600010 爆料电话 : 0431-886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