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公司拟对吉林洪洋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拥有债权总额53,838,034.07元,不良贷款本金人民币27,700,000.00元,欠息人民币18,186,373.44元,挂账费用218,063.00元,孳生利息7,733,597.63元(自2021年11月15日计算至2024年10月30日)。贷款担保方式是信用。欲了解该债权详细信息请登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wamcc.com
处置方式:公开竞价转让。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9日;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通过网络平台竞价。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纪检部门联系人华女士,电话0431-88402129。上述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蒋先生,电话0431-88402159;苏女士,电话0431-88402125。联系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