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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国内国际

关于国能吉林龙华热电有限公司支付破产重整自然人股东补偿金的公告

国能吉林龙华热电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

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公司”)因资不抵债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申请破产重整,经前期预重整及正式重整程序后,2024年10月14日长春中院出具《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吉01破6号),批准《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将委托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发放自然人股东补偿金具体公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相关信息:

信托计划于2024年12月28日设立,存续至2027年12月27日,存续期三年。如提前完成发放或有特殊情形,信托计划提前结束。

(一)领取方式

龙华公司自然人股东可以按照1元人民币/股的标准向信托公司领取补偿金,具体方式包括:

1.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入小程序后填写相关信息,申请领取补偿款。

二维码:二维码启用时间为2024年12月29日08:30

2.拨打吉林信托专线电话:0431-88997833,提供相关信息,申请领取补偿款。

电话接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二)领取规则

1.自然人股东本人领取的,向本人名下账户支付补偿金。

2.自然人股东本人去世的,按以下方式领取方式补偿金:

(1)自然人股东本人名下有可使用的银行账户的,向自然人股东本人名下账户支付补偿金;

(2)自然人股东本人名下没有可使用的银行账户,自然人股东合法继承人持自然人股东本人的死亡证明、经过公证的继承证明文件、有效身份证件、本人银行账户信息等领取补偿金。

二、其他信息

龙华公司咨询电话:0431-66600513

电话接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国能吉林龙华热电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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