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魏家西地块范围内有一处被征收院落:征收编号为WH-15,院落内地上物房屋812.56平方米,大棚及棚内作物3579.29平方米,现由土地承包人张志学本人主张权利,如对上述地上物由张志学主张权利有异议,或有其他主张权利人,请于七日内到四环路与皓月大路北行200米魏家现场办公室(稻麦香以西兴隆村老村部)主张权利,逾期不到,视为无人对此人主张权利有异议,该处院落上地上物对唯一主张权利人张志学补偿。联系人:嵇业,联系电话:15304460707。
长春市绿园区同心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