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8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与吉林省盛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将其依法享有的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吉林省盛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合同内容不变。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作为上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转让方、以及吉林省盛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受让方,现将债权转让事实通知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并要求债务人/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从本公告之日起,向吉林省盛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主债权/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清单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吉林省盛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