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牢牢把握“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心任务,聚焦聚力紧扣“一个目标”、做实“两个统筹”、加快“两个转型”、实现“一个确保”的年度目标,带领全省各级法院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推动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490560件,审执结478102件,审限内结案率96.3%,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审判执行质效稳中加固,延续近年来高水平运行态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设定的18项指标中,有14项指标同比趋优,12项指标优于全国均值;其中,设有合理区间的14项指标全部达标,7项指标优于全国区间。
一、保安全、促发展,奋力护航吉林全面振兴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739件,判处罪犯36201人。保持严打高压,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挑战国家法律、社会伦理底线的重大恶性、严重暴力犯罪,坚决依法严惩,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1121件1467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恶案件12件106人,“黑财”执行到位7.8亿元。重拳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2837件3753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设备犯罪,审结106件145人,同比上升9.6倍。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加大对群众身边、民生领域“蝇贪蚁腐”惩处力度,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517件568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审结行贿犯罪86件88人。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省级政法层面联合出台轻罪治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推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违法与犯罪梯次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犯罪发生。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健全完善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常态化协同机制,一体做实解纠纷、防风险、促治理,审结金融案件43372件,判处金融诈骗、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316件802人。深入落实“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部署,依法制裁“一房多卖”等违约欺诈行为,优先保障购房群众权益,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0049件。加大稳就业司法保障力度,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2350件,51.4%的案件通过诉前、诉中调解解决;与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等联合出台指导意见,依法保护新业态群体合法权益。集中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加强风险源头防控,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修订营商法治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接续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破行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健全完善依法平等保护制度机制,审结涉企案件184520件。常态化开展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对2件涉产权刑事案件再审改判。依法审理涉及要素配置和市场准入案件,审结行政许可、行政协议等案件539件。依法规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审结合同诈骗、商业贿赂、串通投标等案件544件,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围绕打造法治环境“先行区”和专业解纷“优选地”,确立16项重点任务,深入推进长春智慧法务区专业法庭建设,“六庭”的辐射带动能力和司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实施意见》,提出94项重点任务180项推进措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注入司法动能。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746件,其中涉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技术类案件256件,同比增长10.3%;准确把握保护创新与公平竞争的关系,对我省首例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作出示范判决,中央电视台等50余家媒体平台作庭审直播。正确把握“能救则救”“当破则破”的司法政策,审结破产案件84件,帮助5家有前景有价值企业走出困境,推动72户“僵尸企业”快速出清。深化环境资源案件“1+10”集中管辖改革,审结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案件10134件。锚定我省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的首要担当,审结涉农案件4769件,严惩盗采泥炭黑土、制售“三假”坑农犯罪79件294人。设立2个人参产业法庭和35个冰雪旅游纠纷案件巡回审判点,助力我省人参产业、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延边东北亚区域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建设,充分发挥长春国际商事法庭司法功能,审结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172件。
二、解民忧、惠民生,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用心办好群众身边案,审结涉住房、就业、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案件39874件,执结涉民生案件8246件,执行到位金额6.98亿元,其中速审速执拖欠农民工薪资案件2488件,帮助农民工追回“辛苦钱”7008万元。用情断好百姓家务事,审结婚姻家事案件37161件,和解解决比例53.3%;发布7个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依法遏制高额彩礼,引导推动移风易俗。法理融合化解群众“心头结”,化解信访积案1342件,化解率97.5%,对285件重大信访案件由院领导听证化解。内外联动缓解群众“一时难”,对316名涉诉困难群众实施司法救助1568万元,我省10部门联合建立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获评全国司法救助创新实践优秀成果一等奖。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坚持惩教并举、宽严相济,审结未成年人犯罪809件1110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依法严惩,审结288件319人。坚持全面保护、优先保护,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5044件。坚持前端预防、抓早抓小,选派2087名法官干警担任2554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以案释法”宣讲4645场次。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推动少年审判专业化发展,做实以司法保护促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多维格局。
深化突出问题整治。聚焦不立案拖延立案、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和见法官难问题,出台《解决“新三难”问题六项措施》,畅通群众反映、举报、投诉渠道,坚持有案速查、查实严处,对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作出免去庭长职务、退出法官员额、调离审判岗位等处理。紧盯影响群众司法获得感的30个突出问题,组织集中开展整治整改,全省法院共整改问题941个。进一步深化跨域诉讼服务改革,落实落细巡回审判、全域通办、人民法庭直接执行等便民措施,确保把方便群众放在第一位。
三、抓前端、治未病,积极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坚持办案就是治理。牢固树立“以一审为中心”和服判息诉理念,做实做细实质解纷、判后释明工作,91.6%的案件在一审程序实现案结事了。严格发回重审程序法定适用标准,建立民事、行政案件申请再审立案前化解工作机制,持续整治和防范“程序空转”。省高院发布89个典型案例,用“小案件”诠释“大道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发挥司法大数据功能作用,全省法院共向党委政府提交“数助决策”报告61份,制发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465份,是上一年度的2.81倍,采纳率100%。
深化源头预防化解。助推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省基层法院诉调中心全部入驻当地综治中心并实体化运行。与13家合作单位建立全覆盖诉调对接机制,604家调解组织1227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968名人民调解员入驻人民法庭。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和“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活动,持续强化“百姓说事˙法官说法”“法官进网格”等机制功能,全省“无讼”培育对象增至1336个。认真履行指导调解法定职责,健全完善“示范判决+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推动实现“精审一案、化解一片”。全年共有22.8万起矛盾纠纷实现诉前化解,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45.5%,持续稳居全国前列;全省法院新收案件同比下降7.83%,降幅居全国第4位。
做深做实府院联动。建立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有效衔接机制,促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动行政争议诉前实质化解,全省三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受理案件1581件,成功化解1395件,化解率88.2%,占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8.6%。持续推进“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专项行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连年超过100%,全省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7.6%,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经行政复议后行政机关败诉率3.34%,远低于全省均值。在省政府积极推动下,全省法院清理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共执结案件750件,执行到位金额29.4亿元,其中旧存案件清结率97.8%,清偿到位率98.3%,创历史最好水平。
四、提效益、稳效率,坚定做实严格公正司法
优化审判监督管理。以全面推行案件阅核制为抓手,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全省法院院庭长共阅核案件13.3万件,占结案总数41.2%,经阅核案件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分别低于整体均值5.95和2.08个百分点。统一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组织全省法院评查案件10992件,对问题案件移送督察部门调查处理,做实追责问责“后半篇文章”。强化审判委员会监督指导作用,全省法院共召开审委会1598次,研究议题6787件,分别增加19.3%和19.9%。完善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制度,省高院9次召开全省三级法院会商会议,并每月向各中院点对点发送“体检单”“提示函”。研发上线全省法院数字监管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指标数据监测,实现全链条、穿透式、可视化的实时监管。坚持“管案”与“管人”、“评案”与“考人”相结合,推行全员绩效考核,推动审判质效和队伍素质共促进、双提升。
健全公正司法机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制定完成30种常见犯罪量刑标准,对22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制定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庭审标准,以庭审标准化促进庭审实质化,全省法院二审案件开庭率和再审审查听证率分别提高34.9和19.1个百分点。强化合议庭规范履职,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对“合而不议”、裁判文书不说理案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案件。完善提级管辖工作机制,对440件重大案件由上级法院提级审理,明确裁判规则,统一法律适用。强化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应用,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深入推进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机制建设,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9.4%,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周期31.1天。持续推进长期未结“四类案件”专项清理,超12个月未结案件占比降至0.04%。
强化执行改革攻坚。以领导体制改革为核心,扎实推进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正确区分有财产拒不履行的“失信”和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能”,对有能力履行而恶意逃避、抗拒执行的,加大惩戒惩处力度,纳入失信名单7472人,拘留、罚款1761人,移送追诉拒执犯罪176人;对信用良好、努力偿债但经营困难的被执行企业,积极运用“活封活扣”、执行和解等措施,以“放水养鱼”更实保障各方权益。部署开展有财产超期未结案件集中攻坚行动,对久执不结的1995件案件指定异地交叉执行,执行完毕或取得实质进展949件,执行到位金额5.6亿元,对原执行法院和执行干警存在消极、拖延执行的,问责处理30人。制定终本案件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终本清仓”“执破融合”专项行动,终本案件出清15.4万件,转入破产程序56件。强化立审执“一体化”理念,大力推进执源治理,全省法院新收执行案件120216件,下降15.8%;执结119668件,执结率98.1%,居全国第1位,执行到位金额238.7亿元。
五、强素质、优作风,着力抓实建强过硬队伍
抓实党纪学习教育。坚决落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首位要求,把“学思想”和“学《条例》”有机贯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推进全员政治轮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推动案件办理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两次召开全省法院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25个法官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强化素质能力提升。制定全省法院教育培训五年规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1368场次,持续实施审判业务专家“梯次培养计划”和业务工作“精品工程”,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判队伍。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和法官后备力量培养培育力度,举办全省法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选派118名优秀年轻干部在上下级法院之间互派锻炼,补充选任员额法官292人。深化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此项改革获评2024年度全省政法改革“十大案例”。制定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19项措施,取消不必要、不合理的考核指标;在全省确定14家相对薄弱基层法院,选派65名业务骨干对口支援,推动薄弱法院各方面工作明显改观。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聚焦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为主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对2个中院及所辖10个基层法院开展政治巡察和司法巡查,对5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察。扎实推进国家审计署审计反馈问题整改,26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坚持风腐一体纠治,全省法院共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36人。出台九项措施,抓实“三个规定”,全省法院共记录填报29.2万条,同比增长10.4倍。坚持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大力弘扬崇严尚实新风,全省法院14个集体和34名个人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吉林省劳动模范”“最美基层法官”等荣誉称号。
检视过去一年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赋予的更重责任相比,人民法院思想观念、审判理念、能力作风还存在跟不上、不适应、落不实的问题,工作中还有一些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全省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部署要求,紧扣“推动实现全面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为重点,以强化司法作风建设为保障,抓牢做实“两个统筹”,推动实现“两个转型”,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高质量完成我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支撑和保障。围绕上述工作总体思路,我们将更加坚定坚决筑牢政治忠诚,更加有力有效护航全面振兴,更加用心用情服务保障民生,更加高质高效维护公平正义,更加从严从实锻造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和省人大有力监督下,把握大势、坚定信心,干字当头、奋发进取,努力推动实现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吉林新篇章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