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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版:头版新闻

开创民族团结进步新局面

——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本报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中,对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着力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

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昌盛、社会稳定、文化繁荣和民族复兴的重要保障。吉林是多民族聚居地区,也是边疆省份。我们必须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摆在特别重要位置,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做好民族工作,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吉林大地愈加绚烂。

要抓好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历史必然”。要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下功夫,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工作智库建设,积极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语言体系和理论体系,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吉林力量。要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引导全省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要坚决抵制一切利用民族、宗教等问题进行渗透破坏、污蔑抹黑、遏制打压的行径,更好地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

要加强边疆史正面宣传教育。我省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根脉和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要深化吉林地方史、边疆史研究阐释,挖掘历史故事,厘清历史脉络,还原历史真实,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要坚持学术戍边、史证主权,深化“高句丽”“渤海国”等历史问题研究阐释,编撰出版边疆史学研究成果和科普读物,及时发声、解疑释惑、正本清源,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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