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或减轻干旱、冰雹等气象灾害对我省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及损失,按照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吉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的规定,我省将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二、作业区域:吉林省行政区域
三、作业工具:飞机、火箭、高炮、焰炉等
四、在进行地面火箭、高炮等作业过程中,居民如发现有降落伞拖拽物等残骸降落至地面,可交由当地人工影响天气管理部门妥善处理,联系电话如下:
吉林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