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奎玉(220125194202151416)将长春市双阳区新安镇东营村八社土地登记申请书遗失,特此声明。
●梅东阳遗失人民警察证,证号101268,声明作废。
●吉林省计算机技术研究所科技开发中心市场部(工商注册号:2200001009117)将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遗失,声明作废。
●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将核准号:J2410060735601,开户银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园支行的开户许可证(账号:0710434011015200060566)遗失,声明作废。
●长春市百姓家大药房(91220107MA1786TL1K)遗失公章(2201953250429)、财务专用章(2201953229815)、法人章(董红娜,2201954530324)、发票专用章(2201953395059),声明作废。
●本人于静舒(220104199005261326)于2013年5月10日购买吉林省长春市益田.御水丹堤B区1-706房产(长房权证朝字第201501040147号),并签订了“东师二附小及东师附小益田幼儿园学位赠送权益协议”,现学位赠送协议遗失,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