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元山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将其所有的对债务人李红飞、齐璐、赵旭、李绍斌、齐玲珠、田秀兰、吉林省宴宝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吉林省华港汽车维修有限公司、长春中泓置业有限公司(曾用名长春合德实业有限公司)、吉林省中翊程对外贸易有限公司、长春顺吉电气有限公司的不良债权资产(包括:自2017年8月4日,元山公司从吉林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取得该债权之日起,截止至债权转让之日的债权本金2400000元及利息);以及自2017年8月5日元山公司取得该债权之日起,截止至债权转让之日,法院执行过程中该笔债权产生的迟延履行金)转让给金铭个人。根据元山公司与金铭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债务人应向金铭个人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转让方:吉林省元山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受让方:金铭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