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坤,员工ID102033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团总部员工奖惩条例》等相关规定,十二个月内你已累计旷工超过15天,我公司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2025年5月17日,我公司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关系。请你尽快到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曹骏鹏,员工ID102075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团总部员工奖惩条例》等相关规定,十二个月内你已累计旷工超过15天,我公司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2025年5月17日,我公司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关系。请你尽快到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