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同志(身份证号:22072219******6413):
您好!您自2025年4月14日至今未能正常到岗工作,现通知您三个工作日内到单位正常上班。如确因个人原因不能到岗,请严格履行请休假手续。如无合理合规的请假事由,请您自收到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到岗,否则视同旷工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吉林银行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五点规定:连续旷工三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达五个工作日的,单位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特此通知!
联系人:牛菁菁 联系电话:18604399373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