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现请离职员工返还在公司工作期间发放的“驻外补助”款项,具体事宜如下:
一、涉及离职人员及应返还金额:隋建国:返还金额17,460元,关天钢:返还金额6,350元,李琦:返还金额5,400元,孙德武:返还金额5,200元。
二、返还时间:请上述人员于2025年6月15日前将款项汇至以下账户:户名:吉林省农投集团生态食品有限公司,账号:224111601013000011823,开户行:交通银行辽源支行。
三、异议处理:如对返还金额或依据有异议,可在2025年5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书面提交至:吉林省农投集团生态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地址:辽源市西二环路6060号)。逾期未提出异议或未返还的,我司将依法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权利。联系方式:财务管理部:刘先生18244021200;党群人力部:金女士18943473285。
吉林省农投集团生态食品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