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明远)近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拖欠货款纠纷,既保障了债权人权益,又助力困境企业重获生机。
2020年,某商贸公司与某矿业公司签订了一份砂石采购合同,由矿业公司供应价值100万元的砂石。签订合同后,矿业公司仅交付了63万元的砂石,剩余37万元的砂石迟迟未履约。商贸公司负责人万某多次上门催讨,但对方一直推脱,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判决矿业公司支付所欠货款及违约金。但判决生效后,矿业公司仍未履行义务,万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阶段时,法院发现该矿业公司经营困难,无财产可供执行。若强行查封,企业可能破产,债权也难以全额实现。
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该公司仍有石粉生产渠道,遂促成三方和解:矿业公司委托第三方生产价值42万元的石粉抵债,并约定经营好转后以现金清偿剩余款项。最终,债权人权益得到保障,企业也赢得新的机会。
该案展现了法院灵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智慧,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