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04版:国内国际

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长白山市监催执字〔2025〕2号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好山好水矿泉水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12月10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长白山市监处罚〔2024〕30号)。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罚款5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皮岳鑫 联系电话:0433-8079026

联系地址: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日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联系我们|COPYRIGHT版权所有 : 吉林日报

ICP备案号:吉ICP备18006035号 网络经营许可证 : 吉B-2-4-2010002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1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431-88600010 爆料电话 : 0431-886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