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市监罚送告〔2025〕1号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好山好水矿泉水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5年7月2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长白山市监催执字〔2025〕2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是: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长白山市监罚字〔2024〕30号)确定的下列义务:罚款5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长白山市监催执字〔2025〕2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联系人:皮岳鑫 联系电话:0433-8079026 联系地址:吉林省安图县二道白河镇白山大街育才东路
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