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辉(身份证号:22012219******6515),你于2025年7月31日起至今未到单位上班,无故旷工。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单位的有关规定,单位决定于2025年8月21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通过直接、邮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方式送达均未果,现进行登报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限15日内到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长春市文庙博物馆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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