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负责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征收补偿工作,该项目征收范围:民丰地块:东起西四环路,南至皓月大路,西至民丰村工业园区用地,北至飞机场院墙。
当前,在征收范围内坐落于民丰村三社的被征收房屋,征收编号MC206,建筑面积1432.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为长春市宏达劳保用品厂(田东),集体土地使用证号:绿园集建(籍)字第98272号,该房屋主张权利人不明确。现请该房屋的主张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携带该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到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征收办公室办理房屋征收补偿事宜,逾期不至,将依据法定程序执行。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89827323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