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一张精心编织的守护网,一项覆盖全省的司法创新悄然铺开。
2022年9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长春环境资源法庭和10家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全省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其他公益诉讼案件,构建吉林省环境资源“1+10”案件管辖机制。
3年来,吉林省环境资源指定管辖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打造美丽中国吉林样板和加快建设生态强省提供司法保障。
这道由司法力量构筑的生态屏障,宛如一位忠诚的“法治卫士”,为吉林大地的每一片黑土、每一汪湖水、每一缕清风提供专业而有力的守护。
深耕主责主业
持续释放“1+10”管辖机制效能
“1+10”指定管辖法院以执法办案为核心,3年来依法公正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297件,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资源有效利用。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犯罪行为,审结刑事案件1899件。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在审理被告人王某某盗伐林木案中,在从重处罚其盗伐国家公园内林木行为的同时,因王某某自愿认购林业碳汇修复生态环境,对其从轻处罚。
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妥善审理涉环境资源的相邻纠纷、侵权纠纷、农林牧渔承包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2196件,保障人民群众环境资源权益。
延边铁路运输法院对夜间制造噪声影响他人生活的侵权人,依法发出诉前禁止令,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宁静生活权益;长春环境资源法庭在审理相邻采光纠纷中,为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驱车300多公里到现场勘验,根据日常生活经验确认存在采光、日照不利影响,最终促进双方和解,修复邻里关系。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功能,依法支持监督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审结行政案件1202件;坚决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审理检察机关、行政机关提起的各类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63件。
长春环境资源法庭在审理的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中,细致审查因交通事故导致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污染是否属于保险公司免责条款中的“污染”,促使保险公司自动履行判决。
坚持公正司法
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水平
长春环境资源法庭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不断提升审判队伍能力与审判现代化水平,发挥专业化审判优势。完善专业化审判机制,推动“三审合一”从物理整合走向化学融合。
借助“外脑”力量,建立环境资源专业人民陪审员库,聘请117名专业陪审员,发挥专家辅助人制度作用,创新适用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制度。临江市人民法院在审理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中,在丧失鉴定条件的情形下,参考专家意见及其他在案证据合理确定损失数额,促进破解环境司法鉴定供给不足等难题。
锻造环境资源司法铁军,长春环境资源法庭党支部被评为“2024年省直机关‘四强’党支部”。强化“精品工程”培育,以“长春环境资源审判论坛”为主要载体和平台,不断锤炼专业化水平,“1+10”指定管辖法院共取得各类精品成果70余项。
聚焦重点领域
服务吉林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大局
长春环境资源法庭以吉林自然和人文资源禀赋为切入点、着力点,全力推进生态环境跨地域、全方位保护。
在黑土地保护方面,制定《“黑土地司法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构建黑土地全面保障体系。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与文旅部门、检察机关等联合签署《关于建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织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网。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在审理张某、王某盗挖古文化遗址案中,认为二被告人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追回国家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4件,交由吉林省博物院保存。
在守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加入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1篇案例入选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共建长白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府院联动机制,共同保护长白山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在流域保护方面,在松花江、鸭绿江、图们江、东辽河等流域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多维度发力护航“绿色生态”。
坚持协同联动
推动形成环境司法保护合力
长春环境资源法庭与全国其他7家环资法庭一体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与自然资源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开展府院联动、“以庭代训”、专题培训等活动,凝聚环境保护执法与司法合力。
同时,“1+10”指定管辖法院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23个,持续深化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责任承担方式的适用,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及时修复。讲好生态环境司法故事,开展普法宣传百余次。
记者手记:
从沃野千里的“金色”粮仓,到冰天雪地的“银色”世界;从彪炳史册的“红色”血脉,到开拓进取的“蓝色”画卷,再到生机盎然的“绿色”家园——这幅徐徐展开的“五色吉林”新图景,每一笔都离不开法治的坚实勾勒。
3年来,吉林省环境资源指定管辖法院聚焦主责主业,在审判理念、机制创新和司法实践上积极探索,努力为吉林的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吉林环境资源审判的探索与实践,正是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转化为生动司法的具体写照。它不仅是环境违法者头顶的利剑,更是美丽吉林建设身后的盾牌。
展望未来,随着司法保护的持续发力,这片黑土地上的生态底色必将愈发鲜亮,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吉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