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丁美佳)金秋时节,吉林高新北区李家村农户李某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犯愁:正值秋收关键期,往返法庭耗时费力,耽误不起农时。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新北法庭法官了解情况后,当即决定把庭审“搬”到其家门口。
2022年,李某与许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未付租赁费,许某多次索要无果诉至法院。法庭联合村委会调查时,发现李某正忙于秋收,根本抽不出时间到庭。为不影响农收,法官邀请村干部参与调解,在李某家搭建临时法庭,周边村民纷纷旁听。
庭审中,法官先倾听双方诉求缓解对立情绪,再结合法律规定和邻里情谊,用通俗语言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
近年来,新北法庭坚守“司法为民”理念,针对农村特点灵活开设“午间法庭”“晚间法庭”“假日法庭”,将巡回法庭搬到农家小院、田间地头,用便捷服务打通为民办事“最后一公里”,让司法温情直抵民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