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贾皓 记者刘巍)“校园欺凌分为肢体欺凌、言语欺凌、社交欺凌和网络欺凌等多个类型。”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宫宇作为“法治副校长”,走进仙台小学,开展“法律为青春护航”普法宣传活动,用法律知识浇灌孩子们内心的法治种子,用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校园是知识的殿堂、成长的净土,然而校园欺凌却可能打破这份安宁,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心双重创伤,也给施暴者在青春路上埋下违法的隐患……”普法活动中,宫宇详细讲解了校园欺凌事件的起因、类型、危害,让同学们认识到什么是校园欺凌,以及施暴者需承担哪些法律后果。随后,又讲解了面对校园欺凌要如何行动,引导同学们坚持“三不原则”,即不鲁莽、不激化、不沉默。同时,向同学们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宣传册,引导大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以后遇到有人欺负我,我要第一时间找老师和家长求助。”“我们不能欺负别人,遇到同学被欺负也要积极帮助他们,团结可以对抗欺凌。”宣讲后,同学们分享心得体会,纷纷表示如果遇到问题要寻求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