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们市腾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与吉林省泰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泽公司”)签订《图们化工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能源动力中心项目投资合同书》。因泰泽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投资、建设义务,在多次发函督促无效且失联后,我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通过公告方式解除了《图们化工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能源动力中心项目投资合同书》,同时公告告知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含本日)以书面形式(含邮寄、电子邮件)向我公司指定联系人确认协助安排,解决合同解除后违约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未到位、建设延误等)和损失赔偿等事宜。截至目前,泰泽公司仍未与我单位进行联系。
鉴于此,现公告告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泰泽公司应立即启动配合程序,并在三十日内完成全部法律文件的签署与移交,来图提供所有必要文件(如公司印章、股东决议等)、签署相关注销申请材料,并全程协助我单位完成图们市东始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注销登记事宜。因吉林省泰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公告时间来图协助办理上述事宜,腾达公司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办理注销手续,泰泽公司应按本公告期限配合相关注销事宜,任何延误均视为违约。我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单方启动强制清算程序、向登记机关申报情况说明等一切必要措施,处理图们市东始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注销登记事宜,因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支出及法律责任均由吉林省泰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含因处置注销事宜产生的行政罚款、第三方索赔、预期经营收益损失、应急处置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因工商登记异常导致腾达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信用评级下降产生的商誉损失、诉讼仲裁费用及其他实现债权费用,以及因此产生的利息。
腾达公司保留通过诉讼、行政投诉、征信系统记录、行业通报等方式追究泰泽公司违约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颜伟新 联系电话:13894338077
联系地址:吉林省延边州图们市枫梧大路688号
图们市腾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