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吉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取得令人鼓舞的阶段性成果,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广大法治建设工作者责任感使命感,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100个集体“吉林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198名个人“吉林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再接再厉、再立新功,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吉林贡献智慧和力量。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奋力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吉林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见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