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绿园区小房身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征收工作,该项目征收范围:东起军需大学,西至西环城路,南起青龙路以南,北至新竹路(具体范围以规划图纸确定的土地整理边线为准)。
现就征收范围内已登记有证房屋的权利主张核查事宜公告如下:
1.证载权利人李凤才,产权证号50664928,丘地号:6-32/14-88(2),建筑面积46.36㎡。
2.证载权利人张长有,产权证号50667043,丘地号:6-32/14-116(0),建筑面积90.16㎡;产权证号50699092,丘地号:6-32/14-122(0),建筑面积110.93㎡。
3.证载权利人赵海胜(已故),产权证号5726298,丘地号:6-32/14-104(0),建筑面积76.25㎡;产权证号50671205,丘地号:6-32/14-117(0),建筑面积93.6㎡。现主张权利人为邢艳红。
4.证载权利人董新凯(外两名董荣刚、董荣超),产权证号5060176464-1,丘地号:6-32/14-72(0),建筑面积44㎡。
为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核查上述房屋因继承、析产等享有权利主张的相关人员,现发布公告予以寻找。请上述房屋的主张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主张权利的有效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件到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办理登记事宜,逾期不至,后果自负。
此公告内容可以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网址为www.luyu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周海洋 郑好
联系电话:13844090550 17519948146
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