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更是推动长春全面振兴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和吉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十四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健全完善人大工作体系,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长春实践,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推动长春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贡献人大力量。
不断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自觉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做好“后半篇文章”,统筹推动“当下改”和“长久立”,从严从实细化整改任务,夯实整改责任,逐项对账销号,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履行政治责任、体现政治担当。
围绕长春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实施,组织全市各级人大组织和人大代表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围绕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的决定》;围绕“一中心、五高地”建设,深化“发挥人大作用、贡献人大力量”活动;开展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集中视察,助力重大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达效;围绕构建长春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中国光电城”建设和六大产业集群发展,发挥“一会三联盟”优势作用;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全力办好第三届长春国际光电博览会·Light国际会议;贯彻落实市委“5616”科创行动计划,制定《长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推动《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长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贯彻实施。
统筹做好法规立改废释,深化法规草案“隔次审议”“三次审议”机制,健全完善地方性法规动态清理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制定修订《长春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长春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长春市城市更新条例》《长春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促进条例》《长春市邮政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围绕光电信息、低空经济、农高区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开展立法调研,完善立法听证、论证、座谈、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等机制。
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展《长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展《长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聚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聚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调研;聚焦增强民生福祉,扎实推进“2026年幸福长春行动计划”民生实事落到实处;聚焦法律实施和法治统一,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深化市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44334”工作实践,构建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体系;拓展“双联系”工作平台,推动“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推广“双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用好“代表家”站平台,试点开展局长(院长、检察长)接待日活动;坚持代表履职管理“一档一考一评”机制,修改完善代表持证视察办法等工作制度,探索建立代表退出机制;健全议案建议“提、交、办、督、评”五步闭环管理机制,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内容和办理质效“双提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人大换届工作部署要求,依法有序做好市本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保证选举依法依规、风清气正。
深化“学思想”铸魂工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化“讲政治”固本工程,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提能力”赋能工程,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深化“转作风”增效工程,不断培树“严新细实”“马上办”优良作风;深化“树形象”聚力工程,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推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