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在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国华,代表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2025年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交出了怎样的答卷?2026年又将如何续写华章、共赴新程?
翻看报告,答案清晰可见——
2025年,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坚持惩防并举,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推更高水平的平安长春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密防范,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标本兼治融入社会治理。实现从个案办理“治标”向行业监管“治本”提升;协同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积极参与“打假治敲”“净网”专项行动。
紧扣中心大局,着力护航全市高质量发展。坚持“小切口、抓专项、求实效”,以2025年市检察院“1号文件”形式,制定实施《服务长春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十条措施》,自觉融入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研发大数据企业涉险自检系统,帮助110余家企业及时发现并堵塞经营管理漏洞;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坚持以综合履职促进综合保护,指导基层检察院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围绕汽车、梅花鹿等优势特色产业,出台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建立协作保护机制,凝聚保护合力;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助力美丽长春建设。
强化检察监督,全力守护公平正义生命线。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守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通过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巩固深化刑事检察监督。深化“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针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35件;规范做实行政检察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依法对行政生效裁判、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开展监督,制发检察建议319件;持续优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市检察院与市文旅局等八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助力守护吉林文脉。
践行司法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始终把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做好暖民心、惠民生、增福祉的检察实事,真正“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加强重点领域民生保障。深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扎实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联合市妇联、市关工委签署《关于建立家庭教育指导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组织法治宣讲、模拟法庭等法治进校园活动257场次;尽力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强化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积极参与欠薪治理,依法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
夯实发展根基,持续打造检察新质战斗力。聚焦“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统筹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提升素能、建强基层,加快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长春检察铁军。着实提升队伍素能。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检察改革。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以“数字之翼”赋能法律监督;全面从严管检治检。研究制定市检察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两组协同”,机关纪委、案件管理、控告申诉、检务督察内部监督“四方联动”等机制,实行“司法办案风险强制说明”制度,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运行。
数据翔实、措施有力,2025年已交出亮眼“成绩单”。
锚定目标再出发,2026年,长春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具体要求,全面履职、勇于担当,坚决扛起加强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责,持续提升检察新质战斗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奋力推动长春“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