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消费是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要大力提振消费,扩大有效投资,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一系列重大部署深刻阐明了提振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立足新发展阶段,必须准确把握提振消费的重要意义,紧扣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等关键环节,精准施策、系统发力,更好发挥消费在稳经济增长中的“压舱石”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强劲动力。
充分认识提振消费的重大战略意义。一方面,提振消费是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从社会再生产的四个环节来看,消费作为最终环节,既是生产的目的与动力,又是对生产的最终检验,并作为新需求的创造者,引导生产方向,从而推动社会经济体系的循环与发展。可以说,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既承载着经济循环的最终实现功能,更孕育着产业升级的创新动能。大力提振消费,有利于推动产品和服务创新升级,形成消费需求和投资供给相互促进的国内大循环,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和潜能。另一方面,提振消费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必经之路。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消费是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最直接的体现。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基本特征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通过保障群众消费权益、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能力,能够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让生活品质提升看得见、摸得着。
提振消费的核心在于增强消费能力。在收入端,要优化居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现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通过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机制,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等途径,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要深入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着力拓展中等收入群体,推动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格局,同时推行技能人才激励、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小微创业者扶持、高素质专业人才引进等多种形式助力增收行动,充分利用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增强公平性。在保障端,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减轻居民消费后顾之忧,更好地释放消费潜力。重点是加快补齐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短板,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要不断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制度,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在就业端,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高质量就业促进机制,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进一步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政策弊端,推进户籍、用人、档案管理等人事服务改革。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重点群体、紧缺工种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规范并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
提振消费的关键在于改善消费条件。良好的消费条件是释放消费潜力的重要保障,改善消费条件的重点在于优化供给、畅通渠道、净化环境。在优化消费环境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畅通投诉渠道,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消费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经营者“红黑名单”公示与联合奖惩制度,以制度刚性护航消费环境优化。大力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商业设施升级与社区商业发展,打造“一刻钟”社区便民生活圈,特别是充分考虑老年群体需求,推进适老化商业改造,为老年群体营造便利消费条件。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推动冷链物流服务向乡村延伸,破解消费“最后一公里”梗阻。同时,要提高智能快递柜、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的覆盖率,以数字化赋能消费便利度提升。
提振消费的动力在于创新消费场景。一是强化数字技术场景渗透,促进元宇宙、VR等技术在新消费场景打造中的作用发挥,推动“线下体验+线上消费”融合发展。鼓励商圈、街区、景区等进行智慧化改造,利用大数据分析优化业态布局与营销策略,用科技提升消费的趣味性、便捷性与个性化水平。二是深化产业跨界融合,推动“商业+文旅+艺术”等场景创新,鼓励购物中心、街区等商业体植入非遗工坊、数字艺术展等文化元素,探索城市更新背景下的场景再造,如将老厂房、旧街区转化为文创市集、沉浸式剧场、主题餐厅等新型消费载体,推动工业遗存、历史建筑转变为新的消费亮点,拓展消费增量空间。三是完善场景创新的制度供给,探索建立“沙盒监管”机制,在首店经济、无人零售等新业态领域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降低消费场景创新试错成本。推动公共数据有序开放,通过设立消费场景创新基金、开展消费示范区培育等方式,形成政策工具包,精准赋能经营主体,为提振消费提供强劲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