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工程师协会专家咨询中心(已注销)原股东及权利义务承继人:
松花江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下称“我单位”)曾与贵单位签订《松花江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土坝优化施工图设计技术咨询合同》,合同已于2006年8月15日届满。根据合同约定,我单位需向贵单位支付合同款人民币80,000.00元。
因贵单位已注销且无法取得联系,现我单位依法发布公告,请贵单位的原股东、清算组或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持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债权债务承继证明文件等)至我单位核对该笔资金并办理支付手续。
逾期未联系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我单位将依法对该笔款项进行提存或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贵单位及相关权利承继人自行承担。
联系单位:松花江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江畔路116号407室
联系电话:0451-51119171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