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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法治

暖心调解 法润乡野

本报讯(乔元兀 记者王艺博)“困扰许久的纠纷终于解决了,这下能安心春耕了,太感谢法官了!”近日,抚松县法院民事法官徐艳凤调解一起涉春耕土地纠纷案。暖心司法不仅让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更赢得了辖区百姓的交口称赞。

原来,原告丁某兰与被告马某贵的土地承包合同已届期满,丁某兰依据合同主张返还土地,但双方就合同“转包”与“转让”的性质各执一词,矛盾迟迟无法化解。眼看春耕备耕关键期将至,无奈之下,丁某兰选择诉至法院寻求法律帮助。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徐艳凤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基层治理理念,将司法服务前移至春耕一线。调解中,徐艳凤紧扣“保春耕、解民忧”核心,用接地气的语言梳理案件事实,结合《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条文,从法律适用、权益保障、邻里情谊等多角度细致释法析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协商。

不到1个小时的耐心调解,终于让双方放下争执、达成共识。当庭,丁某兰向马某贵支付1500元补偿款,马某贵郑重承诺将完整返还涉案土地,供原告耕种。

此次暖心调解,既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春耕生产扫清障碍,更修复了邻里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这一案例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法治实践中的生动践行,彰显了司法为民、司法护农的温度与力量,为乡村治理注入法治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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