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环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农安晟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吉林环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日签订《农安县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
因你方欠付租金,我方多次催缴未果,你方构成严重违约,致使双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鉴于上述情况,为避免损失扩大,我方特此通知贵公司如下:
自2026年4月23日解除租赁合同。该合同项下未履行的权利义务不再履行。对于你公司遗留的相关问题及其损失,由你公司自行解决和承担。
你方应将全部人员、设备、物料及其他物品撤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把所有钥匙交回我方,并清理场地。你方逾期未撤出的物品,我方有权自行处置,处置费用由你方承担。你方人员不得继续在园区内停留或从事任何活动。我方将另行依法追缴欠付租金和赔偿。
农安晟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