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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要闻

关于召开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一、会议时间

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

二、会议形式

为方便全体股东行使权利,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2026年6月17日上午9:00,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舒兰市人民大路3355号)二楼会议室(会议链接将在会议前一天通过邮件发送至各股东邮箱,请确保参会人员拥有可用的视频会议软件,并准时登录参加会议,会务人员提供协助技术咨询)。

四、会议审议议题

议案1: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仇海涛)的议案

议案3: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对外进行信息披露的议案

议案4: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议案5: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6: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7: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8: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对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9: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结果的报告的议案

议案10: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11: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修订《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12: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修订《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13: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修订《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14: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修订《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行为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15: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修订《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的议案

议案16: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修订《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选举办法》的议案

议案17: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修订《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议案18: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修订《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办法》的议案

议案19: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修订《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20: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6年抵债资产处置申请的议案

议案21: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委托吉林省艺洺房地产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的议案

议案22: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委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产核资的议案

五、会议通报事项

通报1: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报主要股东情况的评估报告

通报2: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报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通报3: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报绩效与薪酬审计报告(2025年)

六、参加会议人员

1.截止会议公告日登记在册并持有本行股份的股东。

2.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表决方式

(一)法人股东表决方式

1.现场表决。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表决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表决。

2.通讯表决。如无法现场出席,可采取通讯方式表决。采取通讯方式表决的,股东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表决票(样式附后)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于2026年6月6日前将上述资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于2026年6月16日前将上述资料原件邮寄至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董事会办公室(舒兰市人民大路3355号)。

(二)自然人股东表决方式

1.现场表决。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表决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表决。

2.通讯表决。采取通讯表决方式的,股东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签字表决票(样式附后),于2026年6月6日前将上述资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于2026年6月16日前将上述资料原件邮寄至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董事会办公室(舒兰市人民大路3355号)。

同一表决权不可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表决票可通过专人、邮寄等方式递交本行董事会办公室,逾期送达视为放弃此次表决;表决票要素填写不完整或不正确视为无效票。

八、出席视频会议股东证明

(一)法人股东: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九、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于2026年6月6日前将上述资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会议前将视频核验出席人身份)

凡具有出席本次股东会资格的股东,有权书面委托1-2名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须准确、完整填写后方可生效,委托书格式附后。

联 系 人:王玉

联系电话:0432-68277688

15567352277

邮    箱:sljyczyh@sina.com

地    址:舒兰市人民大路3355号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132600

附件:授权委托书和表决票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持有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_股)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授权范围:代为参会、投票、表决、签字

1.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视为放弃投票,受托人不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除另有明确指示外,受托人不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会上提出的其他需要决定事项按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放弃投票。

3.本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本格式自制文本均有效。


法人股东(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自然人股东(签字):

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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