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08版:国内国际

公 告

对于我行于2012年申请刻制的印章名称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汽车金融业务专用章”的两枚业务印章,现我行郑重声明:相关印章已于2013年3月15日被重新刻制并颁发的新印鉴所替代,原印鉴自2013年3月15日起作废,任何单位及个人在2013年3月15日后不得再使用此印章签订合同、出具文件及办理任何业务,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本公司概不承担。特此登报声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联系我们|COPYRIGHT版权所有 : 吉林日报

ICP备案号:吉ICP备18006035号 网络经营许可证 : 吉B-2-4-2010002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1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431-88600010 爆料电话 : 0431-886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