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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版:头版要闻

以法之力守护吉林绿水青山

——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

本报记者 李娜

6月2日至4日,一场关乎黑土地保护的执法检查在吉林大地扎扎实实铺开。这是监督的“利剑出鞘”,也是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保护“耕地中的大熊猫”的“硬核表达”。

今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法典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既关系生态文明这一“国之大者”,也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今年8月15日起,法典将正式施行。如何充分发挥人大立法引领作用和监督职能,确保法典在吉林顺利实施?省人大常委会迅速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明确“法规体系协调一致、监督机制有效衔接、实施基础全面夯实、法治氛围整体提升”四大目标,打出一套立法、监督、普法联动的“组合拳”。

一场法规集中清理正在紧锣密鼓推进。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联合省人大环资委、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以及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对照法典条文,逐件排查现行有效的地方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规、法规性质决议、决定,提出修改或废止清单。对与法典规定、原则、精神相抵触或被法典全面覆盖的,坚决废止;对部分不相一致或不衔接的,抓紧修改。同时,将涉及生态环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重点,“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制度体系上下贯通、左右协调。

监督闭环如何形成?答案是:把法典新制度、新要求融入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今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今年9月,外来入侵物种危害防治执法检查报告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将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推动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协同发力,推动法典从“纸面”走向“地面”。

配套制度建设也在“加速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对照法典认真梳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重点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排污许可管理、生态保护补偿、碳排放权交易等配套制度。对法典授权地方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的,及时启动调研工作。同时,积极推动省法院、省检察院完善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规则和公益诉讼指引,确保法典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侵权责任等条款真正落地见效。

法治理念的根深叶茂,离不开社会土壤的滋养。6月2日,由省生态环境厅、省人大环资委主办的“‘法’护绿水青山 ‘典’亮美丽吉林——六五环境日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活动”在长春市二道区宣讲学院举行,活动系统解读法典的立法背景、框架体系、重点条文、基层适用场景。台下座无虚席,来自基层的宣讲员们认真聆听,神情专注,生怕漏掉任何一个细节。通过这场宣讲,法典的精神在基层宣讲员心中扎下了根。它也将随着宣讲员的脚步,播撒到吉林的每一寸黑土地上。

深入学习贯彻法典精神,坚决筑牢生态屏障,奋力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新篇——吉林,正昂首阔步,奋勇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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