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新”图强,以“质”致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完善与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文化新质生产力是新质生产力在文化领域的具体体现,其发展同样需要建构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作出“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等重要部署,为文化新质生产力发展指明了方向。培育文化新质生产力,须锚定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目标,在推动文化生产方式深刻变革基础上,准确把握生产关系调整方向趋势,同步优化所有制实现形式、收益分配、产品供给和人才培育体制机制,加快塑造与文化新质生产力发展更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为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不断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完善文化领域所有制实现形式
激活文化生产主体创新创造活力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核心,决定着生产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协作关系。我国实行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文化新质生产力的培育方向和路径。必须坚持创新驱动的根本导向,在“两个毫不动摇”原则指引下,持续优化所有制实现形式,打造一批文化发展潜力大、创新活力足和效率高的骨干文化企业,着力促进不同所有制经营主体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各自在文化生产、资源整合与文化治理等方面的专长,同时均等、严格地保护各类所有制生产主体的文化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全面释放文化产权制度对创新活动的激励效能,调动各类主体研发文化生产新技术、新产品的积极性,为文化创新筑牢制度根基。
对照文化新质生产力发展短板和跃升要求,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当前,制约文化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国有文化企业动力不足,管理体制较为僵化,创新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在内容创作、产品研发和数字化转型方面动力偏弱;民营文化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不够优良,资本投入不足、技术创新滞后、专业人才短缺,同时还面临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支持不足等外部问题;新型文化组织发展通道不够顺畅,在市场准入、投融资、项目招标等环节有时面临制度性门槛。破解这些问题需要强化改革效能,加大对各类经营主体的支持激励力度。一是健全国有文化企业管理机制,优化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助推新技术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加速推进前沿科技转化为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二是营造民营文化企业良好创新生态,深化治理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以高品质文化成果为导向的创新激励机制;三是激活新型文化组织创新潜力,加大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扶持力度,促进包容审慎监管,为其提供宽松自由的创新环境与试错空间,使其更好成为文化新质生产力的生力军。
健全文化领域利益分配机制
完善按文化要素、贡献等参与收入分配的制度
分配方式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是生产要素所有者依据要素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比例与机制。发展文化新质生产力,需要投入更多的文化大数据、大模型以及新基建等新型生产要素。这一过程中,传统文化生产要素的贡献相对较小,新型生产要素贡献相对大。因此,必须构建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匹配的新型分配方式,应在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基础上,坚持按贡献确定分配为指向,形成与文化生产要素投入比例、投入方式创新等相适宜的分配机制,按照数据等新型要素投入比例确定收益比例,强化分配方式的激励引领效能,以此促进各生产主体获得合理回报,有效激发各方参与创新的积极性。
现实发展中,我国相关分配制度不够完善,与新质生产力发展不相匹配的问题一定程度存在。如,文化人才、文化创意、文化大模型等要素价值在分配方面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以强化文化要素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亟待完善落实;文化要素确权方面力度不足,尤其是数据权属制度不够完善,其收益无法完全公平实现,阻碍了文化要素市场的发展活力。未来,须聚焦文化要素利益分配关系,制定科学的分配制度。一是优化文化各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对文化人才使用、文化大模型应用、知识创新融入等探索实施“薪资保底收益+模型应用量分红+创新按效分成”机制,建立文化创新成果转化为股权和分红的激励举措,着力促进文化要素报酬增益。二是明确文化数据等新型要素的权属。探索文化数据资源持有权、加工使用权、产品经营权分置,实施将数据调用频次、模型转化效果等纳入分配体系的制度,依据“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充分保障文化数据生产者获取收益的权利。
推动文化与科技“双向奔赴”
提升文化产品与服务供给能力
文化产品与服务供给是连接生产、流通与消费的核心环节。大力推动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实现技术创新驱动和文化生产消费牵引的协同赋能,是催生文化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路径。当前,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机制建设仍存在短板,如文化供给制度不够健全、适配性不足,对市场化文化发展扶持力度有所欠缺,大众文化创新活力没有得到全面发挥;文化市场监管体系亟待完善,市场秩序不够规范,影响了文化产业良性发展,须在实践中着力加以破解。
一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导向,进一步完善文化产品与服务供给机制。要借助大数据、数智化平台等精准研判群众的文化偏好与消费习惯,动态调整文化生产策略,实现供给与需求的精准对接;依托科技创新优势,打造高品质文化产品,持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加强对技术应用伦理的监管与评估,确保生产出更贴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盼的高质量文化产品和服务。
另一方面,深化供给侧改革,加强文化领域科技创新应用,构建高质量的文化供给体系。一是优化供给结构,加大政策倾斜,提高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扶持力度,将高品质作为文艺创作的生命线,持续推出兼具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精品力作。二是完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文化行业责任报告制度,明确文化技术开发者、产品创作者、平台运营者等各方主体权责,推动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深化创新技术应用激励制度,更好引领创作者运用AI、VR、AR等数字技术,将中华优秀文化融入文化产品设计,打造兼具文化底蕴与时代特色的优质文化产品,持续激活文化新质生产力发展动能。
重视文化领域复合型人力资本投入
打造高水平人才发展体系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指出,生产关系的实质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文化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既离不开技术迭代升级,更依靠高素质、高学识的劳动者支撑,产业发展对兼具文化创新思维与跨界融合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需求持续攀升。面向未来,必须深挖人才“第一资源”价值,切实发挥新型劳动者的主体作用,持续激活文化领域发展内生动力。
要立足文化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更好地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以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重点完善人才自主培养体系,培养更多既熟悉传统文化精髓,又通晓数字时代审美,同时熟练驾驭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的应用型人才,努力形成规模宏大、锐意进取的文化人才队伍。围绕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加快文化领域人工智能基础研究,构建跨学科文化人才培养体系,推动计算机科学、艺术学、传播学、经济学等学科交叉融合,着力促进人机协同创作模式的普及与提高。健全产教融合机制,鼓励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单位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共建实验室,在实践中锻造人才。优化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跨界融合能力、文化服务能力等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引入市场与社会评价标尺。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文化人才的创新思维,营造宽容失败的试错环境,最大限度释放创作者在人机协同等方面的创新动力,为文化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