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岩 记者粘青)王某多年来一直从某木业公司购买木板从事加工家具业务,截止到2018年11月,王某共计拖欠某木业公司木材款30余万元,在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某木业公司多次向王某索要欠款,但王某一直推脱拒不偿还,于是,某木业公司诉至临江林区基层法院要求王某还款。
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王某自2019年11月起每月偿还1万元,至全部欠款付清止。
但约定到期后,王某依然未偿还欠款,某木业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在立案后,立即对王某财产进行调查,后发现王某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欠款,但有一个木材加工厂正在经营。立足扶持小微企业的出发点,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对此木材加工厂采取了“活封”的方式,允许其继续经营,但不允许其损毁、变卖。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长期履行协议,直到2021年,王某陆续偿还了该木业公司欠款20余万元。就在前几日,该木业公司了解到王某工厂停工的消息,厂内设备随时有变卖或转让的可能,所以请求法院对王某工厂设备尽快进行查封。
临江林区基层法院急群众之所急,接到消息后立即安排执行干警赶赴工厂所在地了解情况。此时正值冰天雪地,道路十分难走,原本4个小时的路程走了6个多小时,到达目的地后核实了情况,确定其工厂确实已经停止经营,对王某木材加工厂的设备进行了清点,并张贴封条防止其变卖,及时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