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为邦本,本固邦宁。长春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怀着对群众的赤诚之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群众解难题”贯穿法院工作始终,以“为民实践”成效检验队伍教育整顿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主动纳谏察民情
开门纳谏,体察民情。队伍教育整顿以来,长春中院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律师、案件当事人、基层群众走进法院,为法院工作“把脉问诊”,建言献策,了解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期待、新要求,找准改进法院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听群众呼声、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作为准则,切实将各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实际举措。制定《“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以“6+4”规定+自选动作布局谋篇,把“为民实践”深度融入各项工作,将为民情怀一以贯之。
从人民群众进入诉讼程序的第一个环节入手,全市法院积极打造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四位一体”便民立案格局,向群众提供一站式、多元化立案服务,当事人可以通过“吉林电子法院”“吉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电子平台进行立案。全市法院仅民事一审案件网上立案达4万余件,网上立案率达70%以上,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指尖立案。
长春市两级法院均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重点解决群众办理具体事项中“不知怎么办”“不知哪里办”“办不了”等问题,拓宽民声反映渠道,让人民群众到法院办事“时时有人帮、事事有人管”,兑现人民法院“马上办、办事不求人”的庄严承诺。持续开展“万警大走访”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问需问计于民。截至2021年12月初,已开展大走访1793人次,反馈问题70项,提出整改措施63项;大回访6682人次,反馈问题661项,提出整改措施445项,切实把群众心声作为指引工作的风向标。
为便于当事人对审判服务进行监督,长春市两级法院实施“审判服务好差评”制度,以业务能力、审判效率、工作作风、审判公开等作为评价指标,1865名当事人参评,参评率达99.89%,满意率达99.73%。
回应关切体民意
面对百姓的忧心事、烦心事,长春市两级法院主动将法庭“搬”到社区和田间地头,开展“社区暖法庭”活动,就地就近解决矛盾纠纷。
因购买个人住房,2018年6月26日,王某某与祖某某向某银行贷款30万元,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王某某与祖某某按月向银行偿还贷款。可是自2020年12月10日起,王某某与祖某某便不再向银行偿还贷款,银行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1年8月起诉至南关法院。
受理此案后,法官多次与被告祖某某进行沟通,了解到祖某某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法院开庭。承办法官立即决定开通“绿色通道”,到行动不便的祖某某家上门开庭。在祖某某家中,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说明案件情况,并组织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就还款事宜协商一致并签下调解协议,既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让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
聚焦百姓最关切的物业纠纷,长春市两级法院开展“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专项整治活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针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物业公司对业主的物业费请求权、物业费的依法调减等审判实践中的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发布5起典型案例。探索“示范判决+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两级法院集中审结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26321件,调撤率87.38%。长春中院出品的微电影《枫桥之歌》,以文艺作品形式反映幸福物业公司和400户居民之间物业合同纠纷化解历程,在长影频道首播后,爱奇艺、优酷、腾讯等网络平台同步播出,浏览量30余万,荣获全国法院第八届“金法槌奖”微电影类三等奖和网络人气奖。
“我们特别幸运的是遇到了好法官,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把事情解决得特别圆满,帮我们挽回了损失,心里很高兴。”2021年11月18日,在长春市两级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现场,申请执行人赵女士高兴地说。当日,长春法院对238件执行案件案款集中发放,合计发放案款540.34万元,以“真金白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长春市两级法院瞄准执行焦点问题,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治理“老赖”集中执行月活动,解决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对失信被执行人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向社会公布的基础上,对2021年以来978人次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80家失信被执行人(法人)通过法院自媒体平台和全市62个报刊亭大屏进行集中公布,让“老赖”曝光于街头巷尾,督促他们自觉履行义务,提醒社会公众谨慎与其经济往来,并公布举报电话和执行案件财产线索受理电话,让“老赖”无处遁形。
长春中院出台《关于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执行案款管理不规范、清理不到位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截至2021年12月初,已清理超期执行案款1913件,涉及金额2.63亿元,累计发放执行案款57.84亿元。
预防化解排民忧
“社区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建议法院增加法官下沉社区、解决矛盾纠纷的机会。”长山花园社区党委第一书记吴亚琴说。
沉下身子、贴近民生。长春法院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打好纠纷化解“主动仗”,整合法院内外解纷资源,构建起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现场就能解答,既便利又权威,而且以后百姓有什么小矛盾、小纠纷都能找法官聊一聊、问一问,在家门口就解决了,省时又省力。”长春法院以“法官进网格”工作为契机,延伸服务触角,搭建法院与群众的“连心桥”,与辖区网格员建立常态化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机制,全面了解掌握基层治理中面临的现实困难和司法需求,对苗头性、趋势性涉法涉诉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对策建议。这种“接地气”的工作模式,受到社区居民广泛欢迎。
2021年11月,二道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正式入驻东盛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作为长春市首个入驻街道矛调中心的法庭,这个“微法庭”探索“街道+法庭”的新模式,定期现场办案,对矛调中心无法调解的简易案件,第一时间进入速裁审理程序,让百姓在家门口就地解纷。
充分运用“多元调解+速裁”“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构建多元解纷工作大格局。截至目前,调解案件76858件,调解成功69086件,调解成功率达89.89%,线上司法确认2344件,努力实现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解决在基层。
为增强群众法治意识,降低矛盾纠纷产生,长春市两级法院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六走进”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两级法院开展各类普法活动95场,受众59万余人。2021年以来,共计开展普法活动1129场,受众430万余人,将内容丰富的“法律大餐”送到群众身边,让法律文本“活起来”“落下去”。
优化营商助发展
“打了一年多的官司就是为了退房子,万一流拍后以物抵债,这官司岂不白打了。”申请执行人满腹委屈地说。
“我们正在积极回笼资金履行义务,如果折价拍卖查封房产,企业不但承受更大的损失,还面临违约的风险,会让企业陷入更深的困境。”被执行企业表示。
一方是急于讨回购房款又对被执行人充满质疑的申请执行人,一方是暂时没有足额履行能力,处置房产又极有可能卷入衍生诉讼增加赔偿损失的被执行人。面对这一情况,长春中院积极运用了“生道执行”平台。
原告尉迟某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将被告长春某旅游建设有限公司起诉至长春中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返还购房款1700余万元并支付利息和违约金。2021年5月,原告申请执行,考虑案款数额较大,执行法官并未立即启动查封房产处置程序,而是将双方当事人分别约到法院,询问是否有和解意向。被执行人表示企业具备履行能力,但因大量资金压在工程项目里无法及时回转,希望法院帮助调解,允许延缓履行。但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企业诚信和履行能力表示质疑。
法官耐心向申请执行人讲解采用“生道执行”平台的好处,通过大数据分析为企业“评分”,用企业实际履行能力“说话”,最终打消了他的顾虑。在看到“生道执行”平台生成的《企业评分报告》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表示认可。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依约履行,历时一年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圆满解决。
“受各种因素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法院采取了灵活执行措施,使得企业能够正常运转,有望走出困境。”长春某食业有限公司是河南某食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农安县设立的100%控股法人独资企业,从84户生猪养殖户手中赊购生猪后,因经营困难,公司累计拖欠养殖户生猪款6100余万元。84家养殖户相继向农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给付拖欠生猪款及利息。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农安法院秉持善意审慎文明的执行理念,在不影响申请人权益的前提下,采取财产保全和执行措施时运用“封而不卖”的“活封”方式,三次奔赴河南总部,在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敦促企业履行还款义务。同时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做好84家养殖户疏导安抚工作,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争取时间。最终,养殖户同意其分批给付欠款。目前,企业已恢复生产,6100余万元款项已全部给付。
这两起案例是长春市两级法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缩影。长春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化使命担当,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法院工作全过程,采取两级联动、自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涉企执行专项治理行动,查纠整治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等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从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三项核心指标着手,制定31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重点任务,持续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坚强保障。积极参与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进入全国标杆行列。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民实践见初心。长春市两级法院将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察民情、体民意、解民忧、暖民心为准则,用更加便民、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