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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区域传真·江城

凝心聚力再出发 砥砺奋进新征程

——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走笔

本报记者 李婷 姜岸松 冯荟羽 通讯员 杜佳衡

吉林市委书记参加永吉代表团分组讨论

吉林市市长在昌邑代表团参加分组讨论

【写在前面】

聚智谋发展,畅言话未来。

1月10日至13日,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来自全市各行各业的人大代表,肩负着时代使命和人民重托,以主人翁姿态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

回首过去的五年,是吉林市振兴发展历程中坚韧前行的五年。五年来,吉林市委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扎实进取、砥砺奋进,全面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经济运行保持稳定,转型升级步伐较快,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新时代气象恢宏,新征程波澜壮阔。今后五年,是吉林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也是吉林市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刚刚结束的吉林市十四次党代会为今后五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绘就了蓝图,也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谋划发展指明了方向。

“风雨多经志弥坚,关山初度路犹长。”代表们坚信: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闭幕,不是使命的终点,而是奋斗的起点。人民代表将把决策部署和利好政策带回各条战线,带动四百万人民合力奋斗,谱写新时代江城发展新华章。

吉林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自2017年1月选举产生以来,在吉林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积极发挥制度优势,依法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1月11日,在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本届人大所取得的工作实绩做了梳理和总结,振奋人心,鼓舞斗志。

科学立法 助力振兴

过去五年,吉林市人大围绕中心大局,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增强法律监督实效,强化立法队伍建设,积极助力吉林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坚持围绕中心工作立法,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19年,修改《吉林市河道管理条例》,对加强和改善水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2020年,仅用半年多时间就起草制定《吉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立法支撑。

——坚持问题导向,立法精准高效。五年来,坚持从本地实际需要出发,准确选择立法项目或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力求法规切实管用。在重新制定《吉林市城区供热管理条例》过程中,兼顾用户、企业等多方利益,细化测温规范,设定了“基础热费”和室温不达标双倍退还热费等制度,以解决“供热不热”“供热悬空房”等问题。

——坚持制度创新,保证依法立法。自2017年吉林市享有地方立法权以来,首次探索建立了5个立法服务基地和32个地方立法联系点;2018年,重新制定《吉林市地方立法条例》,健全完善了立法咨询机制;2021年6月,针对《吉林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起草期间上位法开始全面修订,论证后提出暂缓立法。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立法工作与时俱进。2019年至2020年,对吉林市当时有效的50部地方性法规组织清理,提出法规修改或废止建议;2017年以来,通过清理,先后废止了9部与上位法相抵触或明显不适应实际情况的地方性法规;修改完善了《吉林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11部法规,实现了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

——坚持法治统一,增强备案审查工作实效。2017年,按照上级人大提出的地方性法规电子报备的新要求,对本市当时有效的50部地方性法规逐一整理、排版、扫描,及时上报。五年来,共审查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57件,并认真指导督促市、县两级有关机关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

有效监督 推动发展

过去五年,吉林市人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议大事、谋全局,通过切实有效的监督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依法有力服务振兴发展。

吉林市人大不断完善人大监督制度,探索监督方式创新,首次听取市监察委专项工作报告,依法制定《吉林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建立完善“全链条”监督方式和“闭环式”工作模式,实现“专题询问+跟踪问效”常态化。五年来,围绕城市规划、冰雪产业、现代农业、文物保护、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等方面开展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56个,开展专题询问5次,专项视察31次,执法检查18次,专题调研45次,依法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157件,有力支持和促进了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

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并针对实际问题作出审议意见、提出整改时限,跟踪问效,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积极发挥司法监督作用,视察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深入开展。

将智慧法院建设和市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常委会监督议题,形成全面建设吉林法院信息化4.0版,加强科技创新,引领智慧法院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等审议意见。

深入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建立起预算审查前听取意见建议机制,扎实做好预算决算编报等基础工作,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将人大对整改情况报告的监督纳入法治化轨道。2018年,首次将市政府“四本预算”纳入人代会审查范围,保证了人大代表对预算安排和资金使用的知情权、监督权;

以增强监督实效为目标,聚焦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科技创新、中医药事业发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了对食品安全法等6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对全市中小学校德育、文物保护等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服务代表 高效履职

过去五年,吉林市人大坚持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代表工作更加全面地凝聚吉林市振兴发展的智慧力量。

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促进代表依法履职、为民履职、高质量履职。推动完善社情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拓宽接联系代表的渠道和范围。坚持把提高代表工作能力作为改进人大工作的基础性工程,突出政治能力建设,统筹加强思想建设、履职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

大力推动代表履职管理和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制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述职评议办法等10项工作制度。完善代表培训制度,立足增强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开展14批次代表培训。建设完成网上履职平台,推进“代表之家”建设,创新组织开展优秀履职代表和“好建议”评选活动。

聚焦吉林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扩大人大代表参与人大立法、监督,列席重要会议的覆盖面,人大代表在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等方面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强化。

大力引导代表参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健全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着力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每年专门听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创新中期办理情况调研工作机制,增加督办密度,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大办理力度。本届代表提出的289件建议全部办结,答复率、面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自身建设 全面加强

过去五年,吉林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人大机关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修养。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完成中央党校12期线上党史专题辅导,组织赴吉化、吉林化纤及四平战役纪念馆实地学习。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研究,制作市人大历史专题片,努力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型”人大建设活动,综合采取“学习+”模式,大兴学习之风、调查研究之风,突出法治思维、法律素养,有力推动“智慧人大”建设,着力提升人大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同省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强化市县乡人大工作协同联动,形成了上下同心、沟通顺畅的工作合力。

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以“严新细实”优良作风和“五化”工作法为引领,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人民群众和企业办实事、解难题337件(次)。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落实到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化巡视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工作纪律、财务管理等制度,各项整改工作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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