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首页
第04版:理论

用老旧小区改造助力百姓实现住有宜居

朱亚莉 周悦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是百姓美好生活的重要基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提升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等存量片区功能”。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推动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发展工程。新的征程上,要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推动存量优化、管理提升、制度完善,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坚持以人为本,充分激发居民参与意识。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其打造成为居住舒适、生活便利、整洁有序、环境优美、邻里和谐的美丽家园,最终目的是更好满足百姓对住有宜居的美好向往,居民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充分调动其参与积极性成为推进改造工作的重要途径之一。为此,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居民对改造项目的知情权,激发其建设美好家园的意识和行动共识。要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积极搭建线上线下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小区党组织引领的多种形式基层协商,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使居民能够通畅表达个人想法和意见。从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合理确定改造内容,本着“先民生再提升”的原则制定改造方案,把最能提升居民幸福感的项目作为首选列入改造计划中,提升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的认可度。要总结经验、持续探索,不断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机制,将其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发动居民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监督和后续管理、评价和反馈小区改造效果等,特别是在与小区改造直接利益相匹配的前提下,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资等方式参与改造工作。通过践行“共同缔造”理念,使居民实现从“要我参与”到“我要参与”,让群众成为小区改造的“主角”,努力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老旧小区改造是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它不只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也体现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做好这项工作离不开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需要在组织实施、审批政策、规划政策、资金政策、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完善相关政策,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探索精准分类施策、创新模式、完善管理等制度创新,理顺各方利益,完善相关政策体系,下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先手棋”,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下扎实基础。要积极探索出台正向激励政策,通过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把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扩大消费、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相结合,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改造技术规范,明确智能安防建设要求,鼓励综合运用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满足安全需要,及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及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和完善监管办法,激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企业等各方积极性,为改造类项目注入市场化活力,提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持续有力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实现多方共赢。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综合整治,拓宽融资渠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调动、引导、激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其中,进而组成政府、社会力量和居民等多方主体“合唱”的改造局面。统筹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力度和质效,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但不得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杜绝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相关金融机构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积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如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相应服务机构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等。多措并举,使已移交地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的原产权单位、公房产权单位、专业经营单位积极履行责任,参与小区改造。

形成工作合力,探索长效机制。老旧小区改造量大面广,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考验城市治理水平,改造成果“三分靠建设,七分靠管理”,需要发动居民群众、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应着力构建科学的城镇基层治理体系,形成政府、社会、公民等多方主体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城市多元治理格局,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市民勤劳之手同向发力。结合改造工作同步建立健全改造及后续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引导居民和各界共同维护改造成果,让老旧小区真正实现“旧貌换新颜”,使其看起来赏心悦目、住起来安心舒适,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作者单位:长春工程学院)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联系我们|COPYRIGHT版权所有 : 吉林日报

ICP备案号:吉ICP备18006035号 网络经营许可证 : 吉B-2-4-2010002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1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431-8861522 爆料电话 : 0431-886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