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全省法院既作司法“护航员”,又当抗疫“战斗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出护农保春耕“硬核”举措,以司法之力精准助力春耕生产。
以法为尺 丈量田间正义
今年4月初,省法院部署全省法院集中开展打击涉农犯罪专项行动,要求依法从严从快审判涉农犯罪案件,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犯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犯罪,为春耕生产拧紧“安全阀”。
“在确保涉农刑事案件顺畅快速立案的同时,对符合简易程序和轻刑快审条件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或速裁程序,尽量缩短办案周期。对涉及面广、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则实行挂牌督办。”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牛锋说。
3月初,大安市种粮大户肖某将210吨玉米出售给韩某等人,然而韩某给付部分货款后,30多万元余款迟迟未付,这可急坏了正等钱备耕的肖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疫情期间,大安市人民法院指导肖某利用微信小程序立案后,通过电话、微信反复与案件双方当事人沟通。在耐心细致开导下,双方核对了账目,初步达成调解意向。被告同意马上筹措资金,将肖某急用于购买农用生产资料的20万元在1周内给付,保证了肖某按时备耕。
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法院纷纷将办案工作“搬到”网上,由传统的“面对面”换成“屏对屏”,力争通过最有效的方式快速妥善解决涉农纠纷,保障田间地头的公平正义。今年一季度,全省法院共受理涉农案件1900件,结案1052件。
以法为剑 护卫农利民心
为保证不误农时、不误农事,全省法院坚持特殊时期特事特办,涉农案件执行“跑”出“加速度”。
“纠纷不解决,涉案土地就弃耕!”柳河县居民王某与被告荆某、杨某夫妇系亲属关系,王某离村多年,将其承包地无偿交由荆、杨经营管理,王某回乡后要求返还土地,因土地面积争议双方各执一词,多次引发治安纠纷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荆、杨仍未履行义务,矛盾不断激化升级。
为不影响土地及时耕种,进入执行程序后,柳河县人民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会同乡政府、属地派出所、土地测绘部门及村委会开展联动执行,执行干警以手持测量仪器对争议土地反复测量,相关职能部门现场解答争议问题,仅用1天时间就将该案执行完毕。
开通涉农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建立涉农案件台账、积极开展线上办案……全省各级法院执行部门充分利用“智慧执行”APP等平台功能,及时启动网络查控措施,在遵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对能线下执行的案件,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全力以赴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
同时,深入开展执行案件诉源治理工作,加大防疫期间执行和解力度,并针对生活确有困难及缺乏执行能力的农民被执行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让农民把资金优先用在春耕生产上。
为及时发放执行案款,全省法院实行“一案一账户”,对能即时履行的案件,在准确核对申请执行人身份的情况下,采取微信、支付宝等无接触式案款发放方式,保证农民购买农资资金及时到账。
以法为光 驱散“云烟雾霭”
自4月初我省出台《关于滞留长吉两市农民返乡春耕工作方案》后,全省法院组织下沉抗疫一线干警积极助力社区畅通返乡通道,保障春耕人员快速返乡。各地法院驻村工作队在做好防疫“管理员”的同时,又多了备耕生产“服务员”身份,不仅对返村人员进行居家隔离管控,还为村民多方筹措生活物资和生产农资。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下沉防疫的吉钢社区有封控群众2500余人,结合村民自愿申报,该院防疫小组迅速搜集整理急需返乡务农人员名单信息,组织下沉干警迅速上门核实返乡前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结果,讲解返乡流程和防疫政策。同时,通过派出法庭与返乡人员属地村委会进行对接,安排专车对返乡村民进行“点对点”闭环转送,确保转运全程安全高效。
为保障疫情期间春耕生产顺利进行,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春耕生产法律服务月”活动,推出涉农专项巡回审判、灵活工作方法模式、强化纠纷源头预防等10项务实举措。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为减少农资交易纠纷,编写了制式《生产资料买卖合同》,“云端”普及给农资商户,帮助农民与商户线上签订合同,促进涉农纠纷前端治理。农安县人民法院通过专题调研,制定了疫情期间服务春耕生产五条措施,主动排查化解涉农纠纷,全面满足备春耕期间群众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