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慕旗)当下,我省迎来春耕高峰。如果所购农机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记者从吉林省消费者协会了解到一则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可供广大消费者参考。
2021年10月,敦化市农民陈先生在敦化市某农机销售公司购买了1台农用拖拉机。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发动机等部分零部件可能被更换维修过。陈先生要求农机销售公司退货,农机销售公司不同意退货,提出可以为陈先生更换一台同型号的新的拖拉机。双方协商无果,陈先生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农机销售公司退款。
消协工作人员邀请农机专家对农机进行了现场检查。在基本掌握事实情况后,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农机销售公司负责人,农机专家通过初步调查,怀疑拖拉机的发动机被拆卸过,如对此结论不认可,农机销售公司有举证责任;如农机销售公司不同意,陈先生将通过诉讼渠道维权,农机销售公司应当对最后的结果承担责任。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多次劝说,农机销售公司同意全额退还陈先生购车款,并承担购车时的拖车款。
本案中,农机销售公司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故意隐瞒事实,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利益。
消协组织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农机具产品时要注意产品区域适应性,记得索要发票,并检查产品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等材料是否齐全。要提高维权意识,摒弃不愿维权或不敢维权的想法;同时要善于维权,通过关注了解相关案例和法律法规,提高维权意识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