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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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

燃气安全小常识

本报记者 孙寰宇

城镇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特点,一旦泄漏达到爆炸极限,遇明火极易发生爆炸和火灾;在通风不良空间长时间使用燃气易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为防止燃气事故发生,省应急管理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醒市民注意以下事项。

使用燃气时,要开窗通风有人照看;使用后,关闭灶具和管道阀门;入睡前、离家前检查两道燃气阀门是否同时关闭。普通橡胶软管使用时限不超18个月,且易被鼠咬、老化、龟裂、脱落,应更换使用年限不低于8年的不锈钢波纹软管。使用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使用年限不超8年,禁止使用挡风圈、节能圈以及红外线燃气灶具;用气场所应通风良好、便于维护,禁止有人员居住,禁止同时使用其它明火炉具。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禁止设在室内,燃气热水器烟道必须独立并直排室外;燃气供暖热水炉和半封闭式热水器禁止设在浴室、卫生间内;家庭用户禁止使用燃气燃烧直接供暖设备。

要积极配合燃气公司入户安检,禁止私自拆、装、移、改燃气设施;用户定期检查接头是否松动,用肥皂水、洗涤液检查是否漏气。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禁止在地下、半地下场所使用;禁止使用未检、报废钢瓶;禁止明火试漏、私拆角阀和调压器、倾倒残液;禁止加热钢瓶、倒置使用、互相导气。发现燃气泄漏时,要关闭燃气总阀,立即开窗通风,到户外拨打燃气24小时客服电话,通知燃气供应单位,并及时拨打119报警。严禁在房间开关任何电器(包括插拔充电器)或使用电话;发现邻居家燃气泄漏,应选择敲门通知,切勿使用门铃(防止电火花引起燃气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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