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数字经济在全球迅猛发展,并成为新一轮国际竞争重点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深入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和国家大数据战略,持续拓展网络经济空间。新征程上,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以法治护航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不断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将有力促进我国数字经济在高质量发展中做强做优做大,同时也将为全球加强数字经济治理贡献中国经验。
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数字经济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必须充分认识到,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既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各类资源要素快捷流动,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加速融合、跨界发展,也有利于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持续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构建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需要秉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原则,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把监管和治理贯穿数字经济创新、生产、经营、投资等全过程、各环节。
依法筑牢数据安全基石。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大数据时代,数据生成贯穿于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让数据发挥应有的价值,必须促进数据开放和流动,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开放和使用数据,而是要明晰数据交易边界和使用流程,建立健全数据交易管理制度,规范数据交易行为,培育数据交易市场,让数据在法治轨道上流动,最大程度提升数据使用效率。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我国制定了《数据安全法》。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数据安全领域的风险隐患,切实在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数据安全审查、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方面担负起企业、个人和相关部门等主体的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以务实举措健全数据治理体系,强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有效应对数据安全方面的风险与挑战,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数字经济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有着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数字经济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等为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创新为驱动力,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发展壮大过程中,必然出现创新成果和专利等知识产权,自然也就离不开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可以说,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发数字创新活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为此,应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推动知识产权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有效保护和鼓励互联网创新,激发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的生机活力。在专利司法保护领域,一方面要落实专利管理制度,强化法治宣传和专利知识普及,增强相关主体的专利合同履约意识,不断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另一方面要支持被侵犯专利权益的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以委托知识产权律师或专利代理人等方式开展专利诉讼活动。
进一步发挥司法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的职能作用。要积极运用法治手段护航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依法惩治网络犯罪特别是涉及侵犯保密商务信息、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黑灰产业链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应妥善规范审理涉及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侵权、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纠纷,依法保障科技创新。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正确把握侵害商业秘密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的界限,规范重大损失计算范围和方法,促进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发展。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分级分类惩戒、守信激励、信用修复等机制。坚持保护创新与依法规制相结合、裁判指引与职能延伸相结合、服务保障与智慧审判相结合,依法妥善办理相关案件。 (作者单位:吉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