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是长春市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的攻坚期,也是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期。多年来,长春市全面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降耗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力度,扎实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加快实现城市绿色转型。
2020年,长春市(含公主岭)能源消耗总量为1910.89万吨标煤,较2015年增加93.04万吨标煤,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任务指标。2020年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5.46%,“十三五”累计下降25.91%,超额完成省里要求累计下降15.5%的任务指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对能源安全工作领导,长春市成立能源安全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序开展,并积极跟踪工作动态,启动《长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在全面摸清长春市二氧化碳排放历史、认清排放现状、分析排放趋势的基础上,提出长春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达峰时间、路线图、实施路径、主要任务措施,创新体制和机制,开展重点领域研究等工作。
长春市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启动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德惠米沙子)建设工作,有效整合循环经济资源,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工作,降低城市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2020年,开发区已获省里备案批复。截至目前,固废园区新北环保电厂项目已基本建成;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扩建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工作,污水处理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招标工作。
为切实落实秸秆综合利用目标责任,加快推进秸秆资源的利用工作,长春市通过分解目标、召开秸秆推进会、加强日常调度、组织开展现场督导等方式,进一步明确五化目标、压实部门和属地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原则,以秸秆肥料化和饲料化利用为主,以能源化利用为辅,原料化和基料化利用为补充,各主管部门各司其职,不断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深入优化“五化利用”结构,进一步完善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有效提高管理效率、大幅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同时,长春市还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办法精神和《长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要求,积极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开展节能评审工作,严格规范办理程序,明确节能评审机构,责成专人负责,建立完善的登记、统计和存档体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效提高能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