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磊)镇赉县人民检察院聚焦“质量建设年”,合理延伸检察职能,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受理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对涉案面积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作出相对不起诉,在释放司法善意的同时形成震慑。
一方面实行补植保证金制度,把缴纳补植保证金、签订补植承诺书作为认罪认罚表现及不起诉的考量条件之一。协调各乡镇政府及林业部门,对有缴纳保证金意愿的,由村民委员会先行代收,待被不起诉人补植完毕后,经由林业部门验收合格后退还。对无能力实施补植或不完全履行补植的,由镇村两级使用其保证金进行有效补植。另一方面要求林业部门建立涉林地被不起诉案件台账,定期对补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验林木补植株行距是否符合规范,成活率是否得到保障,确保补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