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首页
第04版:专刊

我省全面实施田长制改革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我省出台《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从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管理入手,推动建立全流程、全链条、全覆盖的农田保护机制和监管网络,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强化“守土有责”,建立五级田长制管理架构。坚持党政同责、上下联动,构建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的农田保护责任体系,织密织牢监管网络,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耕地数量保持稳定,全面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扛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责任。

确保“守土有方”,突出“划、护、建、用、管”五个关键点全面推进改革。运用第三次国土调查结果,持续优化农田布局,划优划足划实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全面保护。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善表土剥离技术规范和管理机制,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对盐碱化耕地、酸化耕地等退化耕地的改良治理。依据耕地利用优先序,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及饲料饲草生产。加强耕地用途管制,改进和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加大耕地保护利用情况巡查力度,严肃处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依法打击破坏和污染耕地违法行为。

做到“守土有效”,实施推进改革保障措施。建立田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巡田、督察(查)督办、工作通报机制。把各地田长制实施和履职情况纳入省政府督察考核范围,对田长制实施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在黑土地保护利用、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优先安排土地指标调剂。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对违法占地及耕地保护、农田利用等情况进行全程监测监管。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联系我们|COPYRIGHT版权所有 : 吉林日报

ICP备案号:吉ICP备18006035号 网络经营许可证 : 吉B-2-4-2010002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1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431-8861522 爆料电话 : 0431-886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