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帅)“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充分认识到了诈骗对社会的不良影响,今后我一定会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在校大学生涉嫌诈骗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这是一起大学生冒充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人员以退学费名义实施的诈骗案件。该案的从犯路某某、李某某系河北某职业技术学校的在读大学生,由于受到物质利益的诱惑又缺乏社会经验和法律常识,两人误入诈骗团伙。
听证会上,宽城区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对该案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对建议作不起诉决定的依据进行了全面阐述,犯罪嫌疑人也充分表达了对犯罪事实的懊悔。经听证员闭门评议后形成听证评议意见,认为本案涉案的两名嫌疑人犯罪数额较小,且为在校大学生,学习成绩良好,无前科劣迹,在诈骗团伙中为从犯,事后积极退赔,认罪态度好。综合考虑两人在犯罪中的作用、犯罪情节、主观恶性、认罪悔罪表现等情节后,听证员一致认为对于此类大学生犯罪应以教育挽救为主,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两人作出的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