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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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产经

创新机制 压实责任 锻造能力

——省应急管理厅构建“大格局”监管模式纪实

崔庆云 本报记者 邱国强

“像批改作业一样”整改问题隐患,以“日点评”方式发送到“监管工作群”“全省安委办群”,省应急管理厅聚焦“基层力量不足、专业人员不够、技术支撑不强,监管中易发生形式主义”等问题,以“日点评”为切入口构建直接监管领域“大格局”监管模式,提升了基层应急管理部门监管和执法能力。

指导服务基层“善于创新”

省应急管理厅把每天各地应急部门检查的情况汇总,经监管业务处室集中梳理分析,提出存在问题隐患的指导和整改意见后,发送到指定工作群——“日点评”模式应运而生。

“延边州等地未录入市级层面检查情况,要求市州对批发企业全覆盖检查,请各地核查本地区录入情况,要在系统内进行检查反馈,达到覆盖率要求。”近日,危化监管二处处长张林波“日点评”信息,对各地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准确掌握各监管处室研判、处置、反馈“日报表”的结果,厅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以厅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建立“厅领导”和“各监管处室负责人”一体的“处长工作群”,定期发送点评信息。

发挥“省安委办工作群”优势,将“日点评”信息发送到该群。“省安委办工作群”是容纳全省各市(州)县(市区)主要分管领导、应急局长共450余人的综合工作群,覆盖面广、信息量大、反响强烈。

省本级“日点评”中对基层监管部门发现企业的问题直接提出处理建议,基层监管部门用省厅“日点评”的截图发给地方政府领导和企业,既向当地政府和企业传导压力,也为敢于亮剑担当的监管同志撑腰,解决了“检查执法当成例行公事、只拉弓不射箭”的问题。

督导责任落实“敢于亮剑”

“日点评”方式实时督导、督办,发布各地安全生产动态和属地应急管理部门监管情况,“一步到位”监管企业的优势和效率明显,推动了属地应急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现场检查发现问题隐患16条,拟立案处罚违法行为;开展矿业复产验收工作,隐患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5月18日,煤矿监管处依据《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检查实施清单》《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理处罚规范描述汇编》要求,“日点评”中有举措、有数据。

危化处向厅党委报告:通过“日点评”查找问题,对1家药业检查发现14项隐患提出处罚意见:“对企业违法行为,不能总是整改而不处罚,如醇提车间入口未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卸车场所未设置静电接地等,建议立案处罚。”

新机制带来新效应,新格局带来新气象。去年9月开始“日点评”当月,全省9月份工矿商贸领域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般事故7起,同比分别下降65%和60%。

预防安全事故“抓于未然”

“日点评”咬住存在的问题隐患“不松口”,常态化、制度化盯住问题隐患整改结果,起到了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前置”、隐患排查“清零”、安全督导“及时”的积极作用。

指挥统筹“有账单”。各地上报监督检查情况,省里能够及时、方便、快速掌握各地对属地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工矿商贸八大行业企业监督检查的第一手资料。

锻造执法“杀手锏”。各地应急局监督执法人员沉入一线,用好“干部+专家”“夜查+杀回马枪”等检查方式,能真正把问题隐患找出来。

追责问责“有依据”。省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地进行抽查,对敷衍了事、效率低下,问题隐患屡查屡有、督促整改不力等方面问题追责问责。

“302工作面在运输顺槽和工作面下端两个茬同时翻修作业现象,违反《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第82条规定,属地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驻矿人员加强监管。” 5月18日,煤矿监管一处处长王建明“日点评”精准到位。“日点评”案例清晰,起到了“整改一个、个个自查”“处罚一企,企企自重”的震慑效果。

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破解安全生产监管现实问题,通过创新“日点评”监管机制打通了省级到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构建应急管理体系直接监管领域“大格局”监管模式正在彰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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