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梦卓)近日,省法院出台《关于深化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加快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为推动实现我省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增势赋能。
《实施意见》提出五个坚持、构建五大体系,推进25项具体改革任务。一是坚持科学配权,健全完善司法权力配置体系,完善自觉接受党的绝对领导制度机制,加强重大敏感案件处理政治把关,深化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健全司法职权清单体系,健全院庭长办案机制,规范司法辅助人员权责。二是坚持规范行权,健全完善现代化诉讼制度体系,完善立案权、刑事司法权、民事司法权、行政司法权、执行权运行机制,完善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涉诉信访化解工作机制。三是坚持依法治权,健全完善司法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完善合议庭运行机制、院庭长监管机制、上级法院监督指导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机制,强化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专业监管功能,推进智能化监管体系建设。四是坚持廉洁用权,健全完善确保廉洁司法的制度体系,加快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内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确保廉洁司法制度规定,健全完善司法责任追究机制。五是坚持协同配套,健全完善司法权力运行保障体系,完善员额法官管理机制、司法辅助人员培养机制、履职保护机制。